方案公示!涉及十堰这一片区4条道路
来源 | 十堰政府网
刘家沟片区道路工程规划方案公示
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,现对“刘家沟片区道路工程”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,若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。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
3.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》(GB50220--2018)
4.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》(GB50289-2016)
5.《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》(CJJ75-2014)
6.《十堰市熊家湾--七里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
二、项目概况:该项目为完善片区路网
1.刘家沟路(暂定名)
(1)刘家沟路(暂定名)位于张湾区境内,道路为东西向,道路等级:城市次干道,路由:起点接紫霄大道,终点接3#道路。
2.1#道路
(1)1#道路位于张湾区位于境内,道路等级:城市支路,路由:起点接刘家沟路,终点接紫霄大道。
(2)经济技术指标
3.2#道路
(1)2#道路位于张湾区境内,道路为东西向,道路等级:城市支路,路由:起点接3#道路,终点接1#道路。
(2)经济技术指标
4.3#道路
(1)3#道路位于张湾区境内,道路为南北向,道路等级:城市次干道,路由:起点接幸福路,终点接刘家沟路。
(2)经济技术指标
三、公示地点
1.固定现场: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(15日)
2.项目现场:公示期至工程竣工
3.新闻媒体:《十堰晚报》
4.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
5.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
四、公示时间
1.《十堰晚报》登报之日起15日
2.项目现场:公示期至工程竣工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
庄凌逍电话:0719-8652880、12336;
潘工电话:13907282480(十堰市张湾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)
电子邮箱:sy12336@163.com
通讯地址: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
邮编:44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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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杨坤 责编 | 静静 终审 | 邓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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